【许可案例】经营管理签证在“不交付”后取得许可|客户感言 VOL.70
经营管理签证在“不交付”后取得许可
许可案例概要|经营管理签证在“不交付”后取得许可
本案例是在公司已经完成设立的情况下,以迎接居住在海外的亲属担任经营者为计划提交经营管理签证申请, 但第一次申请结果为“不许可(不交付)”的案件。 由于业务本身已经在推进,无法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将直接关系到业务能否持续,是一个重大的风险。
在不交付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发现主要问题在于 事业计划书的记载过于抽象,未能充分传达业务实态、收益性以及经营体制。 因此,我们从入管审查的角度出发,对业务内容、分工、决策流程、销售额依据等进行了重新构建。
- 首次申请:通过当地事务所申请经营管理签证 → 不许可(不交付)
- 状况:公司已设立,计划迎接亲属担任经营者
- 主要课题:事业计划书缺乏具体性与实态性
- 应对方针:全面梳理事业计划并重新审视役员体制
- 追加应对:以短期停留签证来日 → 变更为代表取缔役
- 再次申请: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经营管理)
- 结果:通过再次申请取得经营管理签证许可
※在“不许可(不交付)”后的再次申请中,不仅要对前次申请内容进行补充, 更重要的是要以入管能够理解的方式,重新说明诸如 “为什么必须采用该体制”“实际上由谁在日本进行经营”等根本性问题。
经营管理签证在“不交付”后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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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女士(中国国籍) |
| 委托内容:经营管理签证在“不许可(不交付)”后重新申请取得许可 |
为了给姐姐办理签证,我通过当地介绍的事务所提交了申请,但结果是不交付。 我们已经设立了公司,并以姐姐取得经营管理签证为前提推进业务,因此真的非常困扰。
于是我们决定咨询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之前我也曾受过宫川先生的帮助, 与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也算有缘分。虽然从我住的地方单程要一个多小时,但我还是去进行了咨询。
折茂先生、远藤先生认真分析了情况后指出, 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所需的事业计划书内容不够明确。
他们建议姐姐先来日,于是我们申请了短期签证并顺利获批。 随后我们立即将姐姐从取缔役变更为代表取缔役, 折茂先生制作材料并向入国管理局提交申请后,最终顺利获得许可。
在听到许可结果之前我一直非常不安,现在回想起来,真应该一开始就委托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 非常感谢。
本案例适合参考的人群
即使经营管理签证曾经被判定为“不许可(不交付)”,只要准确找出原因, 并重新梳理事业计划、役员体制与申请方针,也有可能在再次申请中获得许可。 像本案例这样,已经推进公司设立,或计划让家人(亲属)作为经营者来日本的情况, 及早判断“需要改什么、如何改”尤为重要。
- 已申请经营管理签证但被“不许可(不交付)”,正在考虑再次申请的人
- 公司已设立完成,但对事业计划书内容缺乏信心的人
- 需要整理或变更经营者(代表取缔役)及役员体制的人
- 希望邀请海外亲属(家人)来日本担任经营者并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人
- 无法判断不许可原因,对下一步(补强资料、说明文件、再提交方针)感到迷茫的人
- 希望包含短期停留来日等在内,以现实可行的步骤尽快重整的人
“不许可(不交付)”后的再次申请,最佳方案会因前次申请内容、不许可理由以及事业实态而异。 首先应梳理现状,明确“弱点在哪里”“需要证明什么”,这将是通往许可的捷径。
相关服务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不仅提供经营管理签证的新规申请, 也支持拒签后的重新申请以及通过COE进行的整体重建。 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一起梳理“最合适的申请路径”。

经营管理签证申请支持
从商业计划、资金、组织体制到经营实态说明,全面整理,制作能够清晰传达给入管机构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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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曾被拒签, 我们也会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重新制定申请方针,并一贯支持至再次申请完成。
从1986年开业以来,支持因为入境日本或非法滞留而烦恼的客户提供了近40年的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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