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方针】有保险费拖欠的外国人预计原则上将无法变更或更新在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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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表示,自2027年度起,对于存在国民健康保险费或医疗费用拖欠的外国人,将在在留资格的更新・变更审查中严格处理,原则上不予认可。
本文将从背景、影响、适用范围出发,整理外国人本人及企业目前可以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最终实施方式将依今后法令及官方指南确定。
1. 制度强化的背景
此制度是基于部分地区长期存在保险费未缴・未加入的问题,导致地方财政与医疗体系负担加重。政府计划在在留审查中更加明确地反映社会保险的适当加入与缴纳状况。
因此,在留资格的更新・变更判断中,保险费的缴纳记录将被更加重视。
1. 社会保险的未缴・未加入问题
随着外国居民增加与就业形式多样化,国民健康保险及厚生年金等社会保险的适当加入与缴纳已成为实务焦点。
由于频繁的搬家・换工作、日本语理解困难、短期雇佣等原因,常导致手续延误或遗漏,进而产生拖欠或未加入。
- 常见原因: 忘记切换保险、离职或搬家时未办理手续、不了解缴纳方式、经济困难等。
- 造成影响: 地方政府医疗费垫付增加、被保险人无法正常就诊、在留审查中被消极评价。
- 企业问题: 入退社时的保险手续、国保↔社保切换指导、为外国员工提供多语言说明。
※少额或短期的延迟未必直接导致不许可,但长期・反复・放置将成为严重负面因素。尽早补缴、分期或提交说明文件十分重要。
2. 在留审查中的数据联动
过去,地方政府(保险方)掌握的保险缴纳信息在在留审查中难以充分反映。
未来将逐步强化地方保险信息与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系统联动,使审查员能够在签证更新・变更时参考相关数据。
- 强化目的: 提高审查准确性与公平性,消除人为差异。
- 评价要点(预想): 拖欠金额・期间、整改状况(补缴・分期・延期)、再发防止措施。
- 实务影响: 在申请更新或变更时,提交缴纳证明书及情况说明书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
企业与个人都应在在留期限前充分检查保险加入及缴纳状况,若有问题,应尽快纠正并保存证明文件。这将成为今后审查应对的基本要求。
2. 适用范围与实施时间
政府计划在2026年度完成地方自治体与入管系统的联动,并预计自2027年度(约6月起)在实际审查中予以反映。
1. 适用对象
持有中长期在留资格并申请变更或更新的外国人。适用范围广,包含就劳类在留资格(例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特定技能、经营・管理等)。
尤其是基于雇佣合同工作的人员、以及以「经营・管理」签证独立从事业务者等——总体而言,凡依法负有加入社会保险义务的外国人均为对象。
2. 实施时间
预计自2027年度起反映于审查。具体细节将通过后续的告示、通达及系统运用加以确定。2026年度将试行自治体与入管系统的信息联动,次年度全面导入。
极有可能自2027年春季以后提交的更新申请开始依次适用,因此实务影响将较早显现。
3. 预期审查要点
拖欠的有无、金额、期间、是否属主观故意、整改状况(完缴・分期・延期)以及是否制定防止再发对策等。
不仅关注形式上的拖欠与否,还将评估申请人是否“积极整改”或“放任不管”。
可能需要提交完缴证明、分期计划书、与自治体咨询的记录等审查资料。
该方针意味着在留审查将从仅关注“职务内容与报酬基准”,转向纳入社会义务(保险与税金的缴纳状况)在内的综合评估。外国人本人以及接收企业/雇主都需要强化对社会保险加入与缴纳的管理责任的意识。
3. 预期影响与对策
目前,在永住许可(永住签证)审查中,如存在税金、社会保险费或年金的拖欠/延迟缴纳,将被严格拒批。此次方针可视为该基准的延伸,未来在在留资格的更新与变更中也将进行同等水平的缴纳状况确认。
因此,今后不仅是永住申请,连同就业与经营在内的所有在留活动中,对社会保险与税务合规的重视都会进一步提高。
1. 对外国人本人的影响
对个人而言,保险费拖欠可能直接成为不许可要因。
尤其在存在长期或反复拖欠时,入管可能认定其“未履行社会责任”。
即便已完缴,过往拖欠记录仍可能保留并影响日后的申请。
- 更新/变更的不许可风险上升(长期・反复或放任的拖欠尤为不利)。
- 对既往拖欠的消极评价(即便完缴,也需持续提供合规缴纳记录)。
- 对将来的永住・归化审查可能产生外溢影响。
放任拖欠还可能面临自治体或医疗机构的催缴与查封风险。 反之,积极利用分期、延期、免除等自治体制度,并对拖欠原因作出明确说明,通常可减轻负面评价。
关键不仅在于“不产生拖欠”,更在于“展示整改的姿态”。审查官将依据缴纳证明与咨询记录等证据进行判断。
2. 外国人本人的对策
首先确认自身应加入的保险(国民健康保险或公司社会保险),并定期核对缴纳状况。若已发生拖欠,应尽快向自治体咨询,办理分期、延期或免除等手续,以提升审查印象。
- 确认应加入的保险(公司社保或国保)。
- 如有拖欠,尽快完缴;困难时咨询办理分期/延期。
- 申请更新/变更时,考虑附上缴纳(完缴)证明、情况说明书与防再发措施。
上述材料不仅是形式文件,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佐证。提交国民健康保险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加入证明可提高审查透明度与可信度。
3. 对企业・接收机构的影响
若更新被拒,企业将面临人力计划调整与雇佣合同中断等风险。预计入管也将更重视企业是否具备员工社会保险加入与缴纳的管理体制。
- 因更新不许导致的用工计划紊乱,需重新检视招聘与配置。
- 内部合规强化(缴纳状况的确认与说明责任)。
- 申报进度与材料准备负担加重。
对于雇佣多名外国人的企业,统一管理在留期限与保险状况至关重要。 若在临近更新时才发现拖欠,可能导致延期或重申,带来业务停滞与成本上升。
企业不应完全“交由本人管理”。入职与更新前应要求提交保险加入和缴纳凭证,及早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
与行政书士/社会保险劳务士协作,将在留更新与社保管理同步推进,可显著降低不许可风险。
4. 企业・接收机构的对策
人事部门需认识到,在留更新并非“仅属个人之事”,而是直接关联企业用工延续与人力管理风险。
尤其自2027年度起,“保险费未缴”“未加入社保”将被纳入审查评价,企业的管理体制将受到关注。以下三点是今后人事实务最重要的检查要点。
① 中途入职时的保险加入与缴纳连续性检查
中途招聘时,应确认新员工从前职至现职期间的保险连续性。若离职后忘记切换国保,或前社保终止与新社保加入之间存在空白期,在审查中可能被视为“未加入”。
建议核验并留存以下资料:
- 前职的社会保险资格丧失证明或国民健康保险证复印件。
- 离职至入职间在国保加入的记录。
- 如存在未参保期,附情况说明书(如暂时回国、求职期间等)。
② 企业自身在社保与税务方面的适法缴纳
入管可能考量雇主的可信度。若企业存在社保费、预扣所得税或法人税的拖欠,可能被视为不具备良好资质。
应加入而未加入,或代扣未代缴等情形,也可能被视为违法或负面因素。
建议与社劳士/税务师每年进行一次合规体检:
- 对社保、预扣税、法人税的缴纳状况盘点。
- 核对工资台账、雇佣合同、纳税证明等的一致性。
- 复核强制参保标准(如“常时5人以上”的行业规则)。
③ 建立在留更新与社保的一体化管理
将在留管理与社保管理一体化,及早识别更新风险。
- 共享在留期限与申报时点,建立目标员工清单。
- 在雇佣合同中明确社保义务,并在入职时确认加入状况。
- 更新前检查:要求提交缴纳证明;不足时引导至自治体/专业顾问咨询。
- 整备申请书面模板(情况说明、企业支持记录、实际就労资料)。
对于持有特定技能、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经营・管理等在留资格的员工,如在更新前发现拖欠,可能直接导致不许。 在社内落实更新前1~2个月核验缴纳状况的规则,并与行政书士/社劳士协作,可显著降低风险。
只有当企业合规与个人诚信兼备时,才能实现稳定的在留更新。
4. 法改正 Q&A
目前正按计划于2027年度(令和9年度)起在在留资格的变更与更新审查中予以反映。
但正式的适用时间、对象范围及例外规定(如疾病、经济困难等),将由今后发布的法务省与厚生劳动省的告示与通达最终确定。
因此,预计在2026年度以后办理更新或变更的人员,建议尽早取得缴纳证明并进行咨询,以提前做好准备。
少额或暂时性的拖欠并不必然导致不许可。然而,长期拖欠、被判断为主观不缴,或对行政催缴/通知置之不理的情况,可能会受到严格评价。
审查更看重的不是“是否存在拖欠”,而是“对拖欠采取了何种应对”。即便一时无法缴纳,只要有向自治体咨询并申请分期/延期的记录,以及按计划履行缴纳的证据,往往会被视为诚实应对。因此,切勿放任拖欠,尽早前往自治体窗口咨询是最佳对策。
补缴欠费非常重要,并且在入管审查中是显著的加分因素。但如果过去存在长期或反复的拖欠,即使已完缴,也可能作为“消极评价”被记录。
因此,完缴后还应当展示一段时间内持续按时缴纳的实绩。申请时可附上以下材料以增强说服力:
- 自治体出具的国民健康保险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加入证明
- 说明拖欠原因与防止再发措施的情况说明书
- 如曾使用分期/延期时的咨询记录与缴纳计划书
入管通常更重视申请人是否诚实应对且有防止再发意愿,而非仅仅是拖欠这一事实本身。
原则上,若已适法加入公司社会保险,且保费通过工资代扣,一般不会像国民健康保险那样出现拖欠风险。
但若用人单位未履行强制参保义务,或在跳槽/离职后未及时切换至国民健康保险,则可能被视为“未加入/未缴”。对需要自行管理参保的群体(个体经营者、经营・管理签证持有人、特定技能人员等)尤须留意。
即便是公司职员,离职时也务必领取社会保险资格丧失证明,并及时办理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手续。
企业无须掌握员工全部的税费/保费细目,但建议在能预防影响在留更新风险的范围内进行确认。
实务建议如下:
- 在在留更新前,要求员工提交缴纳证明。
- 如发现拖欠或未加入,引导其咨询自治体、社会保险劳务士或行政书士。
- 在入职与合同更新时,明确说明参保与缴纳义务并确认员工理解。
上述举措不仅关乎内部合规,也有助于营造让外国员工安心持续就劳的环境。企业展现积极支持的姿态,通常也会给审查官留下可信赖的接收体制的良好印象。
5. 法改正要点总结
政府已表示,自2027年度起,将对存在保险费拖欠的外国人原则上不予变更・更新在留资格。
目前,在永住许可审查中,如存在税金、社会保险费、年金的未缴或延迟,通常会被严格拒批。本次方针可视为该标准的延伸,未来也将对在留资格的更新・变更进行同等水平的缴纳确认。
因此,今后不仅永住申请,包括就劳与经营在内的所有在留活动中,对社会保险与税务遵从的重视将进一步提高。
外国人本人应确认自己应加入的保险种类,如有拖欠应尽快向自治体咨询并完缴。申请时附上缴纳证明与情况说明书,以诚实应对的姿态降低不许可风险。
企业与接收机构应在更新前确认员工的参保与缴纳状况,建立在留管理与社会保险管理一体化的体制。及早与专业人士(行政书士・社会保险劳务士)合作准备,是最有效的做法。
出处・参考(一次信息)
- 法务省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关于外国人社会保险加入的取组方针(预计自2027年度施行)〉
- 厚生劳动省:〈关于外国人国民健康保险加入状况的调查报告(2024年度)〉
- 《每日新闻》(2025年6月13日):〈政府拟对欠缴保险费的外国人不予在留资格更新〉
- 文化放送(2025年6月):〈入管与自治体自2027年度起推进保险信息数据联动〉
※本页由 ACROSEED Immigration Lawyer’s Office 基于上述公告与报道,从实务角度进行整理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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