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配偶者签证被拒后的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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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配偶者签证被拒后的再申请指南
1.收到日本人配偶者签证拒签通知时应做的事项

“收到了入国管理局寄来的‘不交付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将直接影响今后的结果。
通常,当签证申请被拒时,入国管理局会寄送一份载明拒签事实的书面通知。
然而,通知内容往往较为笼统,例如“提交的资料存在疑点,无法认定申请内容具有可信性”,并不会明确指出具体原因。
要确认详细理由,必须前往受理申请的入国管理局,申请与审查官面谈并获得详细说明。
如果不经过这一程序,就无法弄清拒签原因,也就无法制定有效的再申请对策。
因此,与审查官的面谈极其重要,是再申请成功获得签证的关键环节。
原则上,面谈需由申请人本人出席。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人因紧张或不熟悉专业术语,未能充分获取关键信息,导致面谈草草结束。
为应对这种情况并确保再申请顺利进行,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提供由经验丰富的行政书士陪同前往入国管理局、确认拒签理由及再申请可行性的支持服务。
若之后正式委托ACROSEED办理再申请,陪同服务的费用将从整体服务费用中抵扣。
如果您是自行申请并收到拒签或不交付通知,建议在前往入国管理局之前先与我们咨询。
2.入国管理局对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审查

有些人会说:“朋友在类似情况下获得了批准,为什么只有我被拒签?”
但实际上,入国管理局的审查并非在任何时期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进行。
1.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审查基准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存在可称为“许可基准”的总体标准。审查官会依据这些基准进行审查,若被判断为不符合基准,自然会被拒签。
然而,这些基准的表述较为概括,具体判断要点可能会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即使五年前可以获批的内容,在当前也可能无法通过审查。
2. 客观(形式)判断
对于基准中明确规定的部分,任何人都可以作出清晰判断。
例如,当条件为“具有日本人配偶身份者”时,如果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则原则上无法获得批准。
3. 审查官的裁量判断
在基准中使用较为模糊表述的部分,例如“是否具有真实的婚姻实态”,往往会因审查官的判断而影响最终结果。
虽然入国管理局内部存在统一的基本方针,并由多名审查官进行综合判断,但由于最终仍由人来作出决定,审查结果出现一定差异在所难免。
在签证被拒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在这一裁量判断环节出现问题。
4. 许可基准的变化
入国管理局是否给予许可的判断,会随着时代变化和社会状况而发生细微调整。
例如,在永住申请中,近年来是否存在公共年金或公共医疗保险费用的欠缴情形也被纳入审查范围。虽然在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申请中(截至2023年)尚未作为审查对象,但未来有可能被纳入。
总体框架由《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不会轻易改变,但在依赖人工判断的细节部分,会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不断调整。
这些微妙变化,只有定期处理大量申请并直接面对审查结果的专业人士才能准确把握。
3.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容易被拒的情况

在配偶者签证申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某些情况在审查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也绝对不能提交虚假信息。
配偶者签证被拒的许多案例源于虚假申报。例如,明明是通过社交媒体认识,却填写为朋友介绍,这类不实陈述往往会引发各种矛盾,成为拒签因素。
以下将详细说明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容易被拒的典型情况。
1. 婚姻缺乏可信性
指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不符合一般常识,难以被认定为正当婚姻的情况。
极端例子包括仅通过网络交换照片、从未见面便结婚的情况。此外,夫妻年龄差接近20岁,或反复离婚再婚的情形,也会使获批难度增加。
在所有拒签理由中,这是最常见的一类。
2. 外国籍配偶存在问题
指外国籍配偶过去的在留经历存在问题,例如曾涉及犯罪或被强制遣返。
在很多情况下,日本籍配偶直到入国管理局说明拒签理由时才第一次得知这些事实,并感到震惊。
此外,在再婚案件中,外国籍配偶的前配偶可能向入国管理局进行恶意投诉,从而在审查中造成负面影响。
3. 申请内容存在矛盾
如果外国籍配偶曾在日本停留,可能会出现数年前的申请内容与当前申请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例如兄弟姐妹人数变化、工作经历变动、离婚或再婚时间不一致等。无论哪种情况,准确申报都是至关重要的。
4. 入国管理局的调查结果
指入国管理局调查后认定婚姻生活不存在,或对申请内容产生疑问的情况。
调查可能通过海外的日本大使馆进行,也可能在日本国内直接实施。无论哪种方式,当申请内容与政府机关出具的公文书不一致,或出现与当事人陈述不同的事实时,都需要格外谨慎应对。
4. 配偶者签证再申请的要点

1. 是否存在获批的可能性
无论多么努力地进行再申请,如果完全没有获得许可的可能性,也无计可施。
首先必须确认:再申请之后,是否存在哪怕一丝获批的可能性。
为此,需要明确导致不许可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应当进行再申请。
2. 准确申报
如果是自行申请而遭到不许可,那么申请内容的可信度就会变得极其重要。
尤其是曾经提交过的资料,其记载内容原则上会在入国管理局留有记录,因此必须谨慎应对。
例如交往期间、相识经过等内容,如果每次申请填写都不一致,入管可能会认为“连婚姻本身都不严肃、很随意”。
准确申报不仅能让入管的行政流程更顺畅,更重要的是对申请人自身最有利。
3. 申请内容前后不一致
如果过去与现在的申请内容不同,就需要作出明确说明。
尤其是家庭构成、是否受过处分、交往经过等内容,很难被视为“误解导致的误填”。如果这些地方需要更正,就必须准备逻辑性的解释与相应证据。
当然,虚假申报或故意隐瞒事实绝不被允许。但如果因某些原因出现了不一致,就必须提供一个能够让任何人都信服的说明。
4. 克服不许可理由
既然上一次申请被拒,就说明存在某种原因。如果不克服该原因而反复申请,结果很可能仍然是拒签。
申请时必须明确上一次不许可的原因,并在本次申请中结合证据清楚表明该原因已被克服。为此,建议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并作出合乎逻辑的说明。
5.配偶者签证被拒时的Q&A
可以,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即使曾被拒,也仍然可以再次申请。
拒签并不意味着“今后永远都不会被认可”,请先冷静下来,整理当前情况。
不过,再申请最重要的是不要在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重新递交。入国管理局在再申请时,会与上一次申请对照审查, 重点确认导致拒签的疑虑点是否已被消除(说明与证据是否增加)。
为准备再申请,基本步骤是按顺序推进:①推定拒签原因,②补强不足资料,③重新构建说明(理由书)。
原则上,入国管理局寄来的拒签通知中,往往不会以书面方式明确写出详细的拒签理由。
因此,容易出现“不知道为何被拒”的状态,这也是导致再申请困难的原因之一。
在实务中,会重新审视已提交的资料、申请书的记载内容、交往经过的说明方式等,并据此推定入管可能产生疑问的关键点,再制定对策。
常见的关注点包括:①婚姻实态(交往/同居/联系记录)、②生活基础(收入/住房/家计一体性), ③说明的一致性(时间轴矛盾/说明不足)、④过去在留状况(资格外活动/未缴纳/拒签历史等)等。
法律上并没有“必须间隔几个月”的明确规定。
但在实务中,极其重要的是:在能够说明拒签原因已被消除之后再进行再申请。
例如,若收入是弱点,应在“就职并收入稳定后,用最近的工资明细、课税证明等予以证明”; 若交往实绩不足,则应“增加同居时间或见面/往返次数,并积累照片、联络记录等”。 也就是说,合适的时机是在“改善的证据”备齐之后。
与其焦急地尽快递交,不如准备充分、力争一次通过,往往结果上更快。建议在再申请前先整理“需要补强什么”,再推进。
形式上,理由书并不一定被列为“必交材料”。
但在再申请中,建议将理由书视为实务上几乎必不可少的文件。
入管在再申请中最想了解的是:“上一次为何被拒”以及“本次这些疑虑如何被消除”。
理由书的作用就是在结合证据资料的同时,把这些内容系统整理并清晰传达。
关键在于不要情绪化反驳,而要按时间顺序,基于具体事实与证据进行说明。
把“何时、何地、如何加深关系”以及“目前如何共同生活”等内容,整理为第三者读来亦能理解的结构。
可以自行再申请。实际上,如果拒签原因比较单纯(材料不足或轻微说明不足等),只要适当补强,也可能获得许可。
但以下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拒签原因可能有多个,难以判断问题点在哪里
・交往时间短/分居时间长/年龄差大等,容易触发入管谨慎审查的因素
・过去在留状况存在隐忧(资格外活动超时、未缴纳、逾期居留、拒签史等)
若再申请再次被拒,可能会被视为“未见改善的案件”,导致今后申请的说明负担进一步增加。
情况复杂或不安较强时,建议在再申请前先咨询专业人士,整理材料结构与理由书逻辑,这在结果上可能更接近“捷径”。
6. 不许可后通过再申请取得「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的事例
即使曾被拒签,也有通过准确解读审查关注点、重构资料与说明而在再申请中获得许可的情况。 本节将介绍在不许可后通过再申请取得配偶者签证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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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70 须田先生/女士、Tajamal Hasan(巴基斯坦) |
| 【许可案例】不许可后通过再申请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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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49 N先生/女士(尼日利亚) |
| 【许可案例】不许可后通过再申请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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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73 秦先生/女士(中国) |
| 【许可案例】4次不许可后通过再申请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事例 |
7.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被拒时的同伴(同行)&再申请服务
1. 服务概要
即使已经提交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申请,也有人会遭到不许可,并产生 “为什么会被拒”“接下来该怎么办、很不安”等担忧。
本服务是面向日本人配偶者签证被拒的人群,从在入国管理局确认拒签理由到再申请,提供一站式支持的服务。
我们的目标是细致分析并纠正导致不许可的原因,最大限度提高再申请获得许可的可能性。
可对应如下情况:
・委托其他行政书士事务所或专业人士仍被拒的情况
2. 服务包含的内容
① 确认拒签理由(面谈/入管对应)
首先,准确把握拒签理由,是再申请的第一步。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从“在入管确认拒签理由”的阶段起就提供支持。
- 在确认拒签理由前提供事前建议,并陪同前往入国管理局
- 基于确认内容整理拒签原因,并判断是否适合再申请
由于拒签通知书往往不会写明详细理由, 结合入管对应经验进行“实务性解读”与分析就显得非常重要。
②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再申请支持
在确认拒签理由后,如判断具备再申请可能,您可进一步委托我们办理再申请手续。
- 纠正拒签原因后,提出并制作“获批可能性最高”的材料结构方案
- 向入国管理局提交再申请,并代办获批后的贴签/证明手续
- 如有需要,可同时申请再入国许可
- 审查期间进度确认,以及追加材料提交的对应
- 万一再次被拒时,提供免费的再次再申请对应
- 着眼未来稳定在留,以取得3年签证为目标的申请策略建议
再申请时,必须向入管清晰说明 “与上一次申请相比,哪里、如何发生了变化”。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包含理由书、证据资料与说明结构在内, 对整体申请进行重新设计。
3. 委托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的优势
在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再申请中, 需要综合说明婚姻实态、生活基础、交往经过、过去在留状况等多个要素。 尤其在拒签后的案件中,不是简单追加材料就足够, 而必须以审查官易于理解的方式重新构建 “为何被拒”以及“本次如何消除疑虑”的说明结构。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基于大量再申请案件的实务经验, 将材料制作、理由书的逻辑构成与入管对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 同时,我们不仅关注本次许可取得, 还提供着眼更新与未来永住申请的稳定在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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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被拒时的同伴(同行)&再申请服务费用(不含税)
・如您在使用“确认拒签理由的陪同服务”后同时申请再申请服务,我们将抵扣陪同服务费用。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提供全国范围支持。外地客户也可按以下费用委托办理。
・也可使用Visa、Mastercard付款。
| 拒签理由确认的陪同 | 50,000日元 |
|---|---|
| 被拒的配偶者签证再申请 (通常) |
150,000日元 |
| 被拒的配偶者签证再申请 (使用拒签理由确认陪同服务的情况下) |
100,000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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