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劳签证是

在日本以就劳为目的的签证统称为就劳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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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劳签证是

一般被称作为就劳签证是指在日本已就劳为目的的签证的总称.

 在日本就劳的外国人数量已逐年增加的趋势,对企业来说如何提高雇用和管理外国人就劳者的经验是非常必要的.

 雇用的外国人企业必须要注意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称为入管法)、劳动条件、雇用管理的劳动关系诸法令. 所以,判断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活动范围和能否就劳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在留资格能否就劳的区分,以下作为区分.




1.在规定范围内就劳的签证定(在留資格)

 「外交」「公用」 「教授」、「芸術」、「宗教」、「報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計业务」、「医療」、 「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专勤」、「兴行」、「技能」

通常,企业雇用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如果进行贸易业务或翻译业务的情况,属于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 从事系统工程师,机械设计师工作者申请技术签证,从事外国料理工作的申请技能签证.

 还有,常被申请的签证之中企业内转勤签证也被招聘海外的分公司或关系公司的员工到日本本公司时常被利用.

 其他的「特定活动」的在留資格,技能实习等,根据许可的内容就劳也被认可.

2. 原則上不被认可的就劳的签证(在留资格)

「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就学」、「研修」、
「家族滞在」

 持有「留学」、「就学」、「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外国人,进行打工活动时一定要到管辖的入国管理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资格外活动许可取得的话,持有「留学」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以听讲为主的研究生、听讲生除外.)原则上1周可以进行28小时打工活动,以听讲为主的研究生,听讲生原则上1周14小时的打工活动,持有「就学」签证的 外国人原则上1天可以进行4小时的打工活动.

 持有「留学」签证的外国人,原则上1周可以进行28小时的打工活动,可是在学校的寒暑假等长期假期时1天打8个小时的工是可能的. 还有「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原则上1周也可以进行28小时以内的打工活动.

 综上所述,雇用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事前一定要确认「资格外活动许可书」对就劳的可能以及就劳时间做已确认.

3. 就劳活动无限制的签证(在留资格)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
「定住者」

 持有以上4种签证(在留資格)的外国人,和日本人一样,没有就劳限制。

 招聘菲律宾的介护士或泰国式按摩师时,就现行的法律来说原则上还不可以。但是已经在日本生活并且持有上述4种在留资格的外国人进行此工作时是无任何问题的.

 所以,从能否就劳的观点来看签证(在留资格)分为3部分. 当然,企业雇用外国人的时候,雇用以上的①、③所持有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是可能的,②的情况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后进行打工活动时可以的

就劳签证申请时上陆检查的注意点

以下是外国人在日本申请就劳签证时上陆审查的检查的注意点

[申請人]
 
[受け入れ企業]
1.学历
← 学歴/職歴/業務 →
1.事业的安定性
2.职历
以及雇用目的的一贯性
2.事业的继续性
3.职务内容
3.事业的収益性
    4.雇用的必要性

1.申請人在执行业务时有无适当的技术,能力.
2.申请人对于预定的就劳的业务内容,与入管局颁发的「在留资格」的内容相符.
3.招聘企业一方的事业继续性,安定性是否被认可.
4.从事的业务内容的工资与日本人是否等同.
5.申請人本身是否有符合上陆的条件.
6.其他的相对审查.

通过人材派遣公司就职,取得钱正的场合

最近常被咨询的问题,通过人才派遣公司就职时,能否取得就劳签证. 取得就劳签证常被考虑为只有企业雇用正社员时才可以取得到,所以外国人就职时尽量避免通过派遣公司. 可是派遣公司和本人有关于签证申请的正确知识的话,取得就劳签证还是十分可能的.

持有专门士的资格者取得就劳签证的场合

一般来说在日本取得就劳签证的话必须是大学毕业,或者同等以上的教育机关毕业者,或者满足规定的实物经验者. 1995年1月起专门学校毕业者持有专门士称号者,也可以申请到就劳签证.

以下的场合,持有专门士资格者的签证的变更时被认可的.

1.预定的职务符合技术签证,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等

2.申请者持有专门士的称号.

3.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的内容,与要从事的工作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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