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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申请指南|亲权・监护・在留要点全面解析

最后更新日:

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
日本签证申请服务 >  定住者签证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申请指南

1. 什么是“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

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

1.作为定住者签证的法律定位

“定住者”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身份关系、生活状况、子女福祉等)进行综合判断后授予的身分类在留资格。 原则上没有工作限制,可获批1年、3年或5年的在留期限,并可通过更新获得长期在留

本页面所述的“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适用于申请人实际照顾并扶养日本国籍子女的情况。 在审查中,会特别重视子女的利益与生活稳定

  • 审查要点:子女的日本国籍/亲子关系证明(户籍、出生证明)/监护、同居、探视、扶养的实际情况/生计能力
  • 工作:原则上不限制(法律禁止的职业除外)
  • 更新:持续的收入、纳税、社保加入、监护情况等综合评价

2.与“日本人配偶等”签证的区别

两种在留资格容易被混淆,但其依据的身分关系完全不同。 “日本人配偶等”签证基于婚姻关系或日本籍子女的父母身份; 而本页面所述的定住者签证是基于申请人“对日本籍子女的实际养育”来进行审查。

项目 日本人配偶等 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
依据的身分关系 与日本人结婚/日本籍子女的父母 实际监护并扶养日本籍子女
审查重点 婚姻真实性、同居、生计、品行 子女利益(稳定养育)、监护记录、生计、品行
婚姻解除时 难以维持(需考虑变更) 不依赖婚姻,只要持续养育子女,即可维持与更新
工作限制
决定性因素 婚姻实质、同居、生计 监护、探视、扶养的实际情况+生计能力与子女生活稳定

3.以亲权与实际监护为基础的在留资格

该类型的关键不只是形式上的亲权,而在于“是否实际在养育子女”。 通过充分证明以下内容,入管局将从子女福祉的角度判断在留的合理性:

  • 亲子关系证明:户籍誊本、出生证明、认知文件等
  • 监护・同居记录:住民票、同居事实、学校/保育园沟通记录、体检・疫苗陪同记录
  • 扶养・养育费用记录:汇款记录、家庭开支凭证、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支付记录
  • 探视交流记录:(分居时)照片、信息、探视协调记录等
  • 生计能力:劳动合同、工资单、课税(纳税)证明、社保加入状况

即使未与子女同居,只要能明确证明 持续探视、支付抚养费、参与学校和医疗事务, 也可被认定为具有实际养育关系。 相反,如证据不足,可能会被要求补充说明或提交更多材料。

总结来说,“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是优先考虑 子女的稳定与利益,而非婚姻状态的在留资格。 清晰呈现真实的养育情况与稳固的生活基础,将对许可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2.适用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典型情况

1.离婚・分居后仍然抚养日本籍子女的情况

即使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配偶者去世),或者处于分居状态,只要存在 实际监护并扶养日本籍子女的情况,也有可能成为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的对象。 在审查时,比起形式上的婚姻是否存在,更加重视的是子女的福祉及生活稳定。

  • 立证要点:同居事实/持续的面会交流/支付抚养费/参与学校・医疗相关事务
  • 主要书类示例:记载为同一户籍的住民票/面会记录・照片/汇款明细/学校联系记录、母子手册、就医记录等
  • 注意:在分居的情况下,面会交流的规律性与具体内容非常重要。只有零星、单次的接触说服力较弱,能够体现计划性与持续性的补充资料会更有利。

2.未婚父母一方抚养日本籍子女的情况

对于未婚父母一方抚养日本籍子女的情况,只要能够确认 亲子关系的法律证明以及 实际监护・扶养的情况,同样可以成为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对象。 需要仔细确认认知(父亲认亲)、出生申报、户籍记载之间的一致性。

  • 立证要点:是否完成认知手续(特别是父亲一方尤为重要)/同居・监护记录/扶养的持续性
  • 主要书类示例:记载子女日本国籍及亲子关系的户籍誊本/认知受理证明/记载亲属关系的住民票/抚养费汇款记录
  • 注意:若认知手续尚未完成,亲子关系的法律依据会比较薄弱,建议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3.获得监护权・亲权等裁判或协议的情况

若通过家庭法院的裁判・调解,或离婚协议书等对 亲权・监护权・面会交流・抚养费作出约定,在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审查中,通常会被视为 有利因素。 但不仅是形式上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是否有与之相对应的实际履行。

  • 立证要点:提交判决书・调解调书・公证书等/面会及抚养费支付等履行情况
  • 主要书类示例:判决(審判)正本及确定证明/公证书复印件/面会日程表・实际记录/汇款记录等
  • 注意:即使有协议,如履行记录较少,也需要说明理由。请准备能够显示持续履行状况的资料。

4.确认子女持有日本国籍(户籍上的处理)

本类型的前提条件是 确认子女持有日本国籍(为日本人)。 户籍、各类申报、是否办理国籍留保等,户籍记载的一致性是最重要的审查要点。

  • 确认方法:由日本市区町村签发、记载子女信息的户籍誊本。子女在海外出生的情况下,还需确认是否已在日本大使馆・领事馆办理出生申报并获受理。
  • 补充书类:多语言出生证明+日文译文/在外公馆的受理证明/国籍留保届记录等
  • 注意:如子女姓名、出生日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等出现记载错误或不一致,可能导致审查停滞。必要时应通过更正申报及说明书等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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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主要条件

从配偶签证变更为定住者签证的要件

1.子女必须拥有日本国籍

申请 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的前提,是 被抚养的子女具有日本国籍。 子女是否拥有日本国籍,一般通过户籍、出生证明等官方文件进行确认。 若子女在日本以外出生,则需在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出生申报,并证明已登记日本国籍。

此外,如亲子关系的法律证明(户籍、认知届、出生证明等)不完善,定住者签证的审查将难以推进,建议在申请前务必完成相关确认与补正。


2.实际同居・监护・扶养子女

不仅需要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还必须具备 “正在实际监护并扶养子女”的事实。 具体而言,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或者定期与子女面会交流,并在经济上持续提供支持。

  • 同居证明:记载为同一世带的住民票、租赁合同、公共事业费缴费明细等
  • 监护实况:上学・上保育园的记录、健康检查・就医时的陪同、学校联络册及活动参与记录等
  • 扶养实绩:生活费・教育费的汇款记录、银行转账明细、家庭支出记录等

即使分居,只要能够证明 面会交流的频率与持续性,以及 持续参与子女生活,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实际的养育关系。


3.稳定支付抚养费及生活费

持续支付抚养费及生活费,是以子女福祉为重点的审查中 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不仅会被审查是否具备支付能力,还会重视“以何种方式”“多长频率”“持续了多长时间”进行支付。

  • 提交一定期间内的银行转账明细或汇款记录
  • 若以现金支付,可准备收据、信息记录或其他证明文件
  • 为证明收入稳定,提交劳动合同、课税证明、工资单等非常有效

若抚养费支付存在不定期或中断情况,建议附上理由书说明背景,并明确今后的支付计划,有助于提升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获批的可能性。


4.在日本拥有稳定的生活基础(住所・收入)

在审查定住者签证时,非常重视申请人是否具备 在日本安定生活的环境。 这包括住所的确定、收入的稳定以及加入社会保险等。

  • 住所:通过租赁合同、公共事业费收据、家人成员的住民登记等予以证明
  • 收入:无论雇用形式如何,都需要有稳定收入(年收入约200万日元以上通常被视为参考基准)
  • 社会信用:持续缴纳税金、年金及保险费

若为自由职业者或个体经营者,则需要提交确 定申告书、营业许可、与客户的合同等,证明拥有持续性的营业收入。


5.以子女利益为最优先的判断标准(与家庭法院判断的关系)

在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审查中, “子女的福祉”及“子女的最大利益”是最重要的判断基准。 这与家庭法院在亲权・监护权判断时采用的标准一致,比起形式上的婚姻关系,更重视子女是否能够在稳定的环境中生活。

若家庭法院已将监护权或亲权判给申请人,在定住者签证审查中通常属于有利因素。 另一方面,即使未取得亲权,只要能够明确证明 养育实绩、持续的面会交流以及对子女的经济支持,也有可能被认定在留具有合理性。

因此,在申请时,应具体说明“作为父母如何支撑子女的生活”,并以书面形式呈现 以子女成长、教育与安心感为优先考虑的生活规划,这对于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获批十分关键。

4.申请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所需书类与注意事项

定住者签证申请所需书类

1.户籍誊本・出生证明(证明子女为日本人)

在以抚养日本籍子女为理由申请定住者签证时, 官方证明子女为日本人的文件是最重要的材料。 户籍誊本上必须清楚记载子女拥有日本国籍以及与父母的亲子关系。

  • 在日本国内出生的情况:由日本市区町村役场签发的户籍誊本(记载亲子关系・亲属关系)
  • 在海外出生的情况:出生证明,以及在日本大使馆・领事馆提交并受理的出生申报受理证明
  • 外文文件:必须附上日文译文,并注明翻译者签名

若户籍或出生申报中存在记载错误或不一致,审查可能停滞不前。 首先请务必确认亲子关系及国籍是否明确无误


2.住民票与亲子同居证明

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以前提是申请人 “实际在日本生活”。 因此,住民票是证明父母与子女是否同居的重要文件。

  • 同居的情况:提交记载为同一世带、标明亲属关系的住民票
  • 分居的情况:即使住址不同,也需通过补充资料证明面会交流及生活支援的实际情况
  • 补充书类示例:公共事业费缴费明细、在学证明、面会日程表、照片记录等

若在住民票上进行了世带分离,或记载存在错误,入管局就难以掌握真实情况。 建议在申请前先向市役所确认住民票内容是否正确。


3.抚养费支付记录・汇款证明

抚养费支付作为 支撑子女生活的具体证据,在审查中非常重要。 清楚展示持续支付的记录,可以大幅提升定住者签证申请的可信度。

  • 证明方式:银行转账明细、汇款凭证、存折复印件、现金收据等
  • 期间参考:建议至少提交过去6个月~1年的记录(持续性越强越有利)
  • 补充:若以现金交付,可准备收据、LINE或邮件等记载支付事实的聊天截图等

即使收入不稳定,只要附上 今后的支付计划书,展现诚意,也有可能获得积极评价。


4.离婚判决书・亲权者指定文件

为说明导致离婚或分居的经过,可能会被要求提交 离婚判决书以及规定亲权・监护权的文件

  • 相关文件:家庭法院判决正本・審判书・调停调书・离婚协议书・公证书等
  • 重要确认事项:谁是亲权者・监护者,是否对面会交流及抚养费作出了约定
  • 注意事项:如为外文文件,必须附上日文译文,并以附有翻译者签名的形式提交。

即使亲权并不在自己名下,只要能证明确实在进行监护・扶养,也有可能获得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许可。 此时请务必准备充分的证明实际情况的证据资料

5.书类的一致性与在留经过说明书的撰写要点

在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审查中,如果各类书类存在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 “事实关系的可信度”,导致审查延长甚至不许可。 因此,建议逐一核对所有文件内容,并附上 总结在留经过及生活状况的说明书(理由书)

  • 理由书结构示例:
    • ① 与子女的关系(出生・开始监护的时间・日常生活中的参与情况)
    • ② 离婚・分居的经过(诚实说明)
    • ③ 当前生活状况(住所・收入・扶养的稳定性)
    • ④ 对子女教育与福祉的考虑
  • 一致性确认要点:确认户籍、住民票、汇款记录、面会记录等的日期・住所・姓名是否一致
  • 补充:如存在不一致之处,应诚实说明原因,展示避免误解的态度,这一点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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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不同情况划分的申请流程

1.离婚后从配偶签证变更为定住者签证

若与日本人配偶离婚后仍然继续监护・扶养日本籍子女,可以申请 从“日本人配偶等”变更为“定住者”在留资格。 离婚后是否与子女同居,或者在分居的情况下是否持续进行面会与养育,是审查中的重要判断基准。

  • 所需书类:离婚届受理证明、户籍誊本(证明子女为日本人)、住民票(同居证明)、抚养费汇款记录等
  • 要点:最好在离婚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若间隔时间过长,可能被认为“养育实绩中断”
  • 决定性因素:是否持续维持与子女的关系(通过同居・面会・扶养的具体记录予以证明)

建议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就尽早开始准备,整理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件后,再向入管局提出变更申请。


2.未婚父母一方抚养子女的情况

即使没有婚姻关系,只要存在 实际抚养日本籍子女的事实,也可以申请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 尤其是父亲一方为日本人时,如已完成认知手续并能证明亲子关系,将成为申请的重要法律依据。

  • 所需书类:记载子女日本国籍及亲子关系的户籍誊本、认知受理证明、住民票、抚养费支付记录、证明监护实绩的资料等
  • 要点:如认知手续尚未完成,需要先在家庭法院办理认知相关程序。
  • 补充:若母亲为外国籍且以未婚身份生育,只要子女具有日本国籍,也有可能成为定住者签证的对象。

审查中最重视的是“亲子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养育是否具有持续性”。 因此,不仅要提供书面资料,还应充分展示实际生活与扶养的具体情况。


3.在日本生育后,为子女与母亲同时办理在留资格

当外国籍母亲在日本生育,且父亲为日本人时, 子女可以取得日本国籍。 若希望母亲继续留在日本,则需要将其在留资格变更为日本人子女养育的定住者签证。

  • 所需书类:出生届受理证明、子女户籍誊本、与日本人父亲的婚姻或认知证明、母子手册复印件、住民票等
  • 要点:产后短期内会更加重视母体健康及生活稳定,因此建议在提交出生届后尽快办理在留资格变更申请。
  • 补充:只要父亲为日本人且亲子关系明确,母亲作为“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在日本在留获批的可能性会较高。

即使为未婚生育,只要父亲完成认知,也可以进行申请。 若认知尚未完成,建议在提交出生届的同时,尽快向家庭法院推进相关手续。


4.居住在海外的父母为在日本生活的子女办理呼亲

当日本籍子女已在日本国内生活,而居住在海外的外国籍父母希望来日抚养子女时,需要进行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COE)”。 该申请通常由居住在日本的亲属或支援者代理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

  • 所需书类: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子女户籍誊本、身元保证书、证明扶养与生活费负担能力的文件(课税证明、工资明细等)
  • 要点:重点审查日本一侧的申请人(呼方)是否具有稳定经济能力以及是否已落实在日本的居住场所。
  • 补充:若被呼父母过去有在日本长期滞留经历,或曾与日本人配偶育有子女,在审查中往往会被视为有利因素。

审查期间一般为1~3个月,获批后将签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随后,在海外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入境日本后,将作为“定住者”获发在留卡。

6.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实际获得许可的定住者签证案例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在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方面,已为众多家庭情况复杂的客户提供支持。 这里介绍3个实际获批的案例,可作为正在烦恼“我的情况是否也有可能获批?”人士的参考。

【案例1】已婚日本男性与怀孕中的菲律宾籍女性伴侣


咨询内容:
委托人(日本男性)已婚,其菲律宾籍恋人怀孕。
子女已经由父亲完成认知,但无法与母亲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希望咨询,今后母子是否有可能一起在日本生活

主要难点

  • 委托人已婚,无法与菲律宾伴侣结婚,不能申请配偶签证
  • 母亲单独来日,需要充分证明其作为监护・扶养者在日本居住的必要性
  • 从子女出生前阶段,就需要提出具体的养育计划与生计维持能力

本事务所的应对

  • 通过认知届・公证书等明确父子关系
  • 制作母子在日本生活所需的居住计划・扶养计划书
  • 整理委托人的收入与家庭状况,详细说明对母子提供的经济・生活支持体制
  • 梳理出生产后子女出生申报・取得日本国籍的手续流程,为顺利申请定住者签证做好准备

结果

子女出生后,入管局认为“母亲在日本养育日本籍子女的必要性很高”, 因此母亲获得了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


【案例2】与法国籍伴侣的事实婚关系,无婚姻登记但有日本籍子女


咨询内容:
委托人与法国籍女性处于事实婚关系,没有计划办理结婚登记,但子女为日本国籍
希望一家三口在日本生活,但无法使用配偶签证,因此想咨询可以申请哪种在留资格。

主要难点

  • 因无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无法申请日本人配偶等签证
  • 缺少证明关系实态的资料(同居情况、对子女的监护体制等)
  • 需要提出可行的生计维持能力与三人家庭生活计划

本事务所的应对

  • 整理能够证明事实婚关系的资料(共同名义合同、同居证明、公共事业费账单等)
  • 说明子女具有日本国籍,并强调父母双方参与养育的必要性
  • 制作包括扶养计划、住所、保育园・学校安排等在内的家庭生活计划书
  • 针对母亲本人,重点书面说明其作为日本籍子女监护者在日本在留的必要性

结果

入管局认定母亲为了在日本养育日本籍子女而在留的必要性较高, 因此批准了母亲的定住者签证


【案例3】居住在美国的父亲,日本留学的日本籍儿子,母亲来日提供生活支持


咨询内容:
委托人为美国籍女性。
与日本人丈夫之间有一名儿子,儿子考入日本的大学。
父亲(日本人)因在美国的工作无法同行,母亲希望单独来日,以支持儿子在日本的生活与学习

主要难点

  • 母亲不具备日本国籍,需充分说明其单独来日・在日居住的理由
  • 儿子已为大学生(18岁),需要论证母亲陪同是否能被视为“必要性”
  • 需要证明父亲的扶养能力,以及母子在日本生活的具体计划

本事务所的应对

  • 取得父亲一方的扶养誓约书及收入证明,说明母子在日本生活基础稳定
  • 制作与入学相关的住房合同、生活费计划以及母子在日本的详细生活计划书
  • 说明儿子在精神・生活方面需要母亲的日常支持与管理

结果

入管局判断,即使是大学生,仍然需要在生活层面获得父母的支持与管理, 因此批准了母亲的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

正如以上案例所示,即便家庭环境较为复杂,只要对情况进行充分整理,并对 亲属关系、生计维持能力及养育实态进行有力说明, 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获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提供免费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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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取得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后的在留・更新与永住流程

1.首次在留期间(1年)与更新审查的特点

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首次在留期间多为1年, 在首次更新时,将重点确认“取得后的这一年是如何生活的”。 此后,根据实际记录,有机会将在留期间延长为3年或5年

  • 更新时重视的要点:稳定收入(劳动合同・课税证明・工资单)/对日本籍子女的监护・面会是否持续/税金与社会保险是否按时缴纳/有无不良素行
  • 准备时间表:建议以在留期限前3个月为节点,开始收集必要书类(住民票・学校相关文件・汇款记录等并按时间顺序整理)
  • 注意:如近期有离职・跳槽情况,需要在理由书中具体说明今后的再就业预期及生活规划。

要点:更新审查的核心是对“上次获批后这段时间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收入・监护・纳税・保险等的持续性是关键。


2.子女成长后的在留持续(监护结束时的处理)

当子女高中毕业・成年来到人生节点,实际监护需求逐渐减弱时, 在随后的更新中,需要重新说明当前在留的合理性与依据。 建议及早根据以下方向进行规划:

  • 在监护结束后仍希望以定住者继续在留:综合展示长期稳定的就劳・纳税・社会保险记录,与家人及所在社区的联系,以及生活的自立性
  • 考虑其他在留资格:如以工作为主,可考虑变更为就劳类签证;如与日本人再婚,可考虑变更为“日本人配偶等”在留资格
  • 子女独立后的补强资料:过去养育实绩的总结、目前自立生计状况的说明、参与社区活动(学校PTA・自治会等)的记录

最理想的做法是,在监护实质结束前,就为下一次更新及未来在留资格选择进行提前规划,并有计划地累积相关证据。


3.迈向永住申请的条件(收入・纳税・素行)

若以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长期稳定在留,将来便可将 永住申请纳入考虑。 虽然具体要件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会重视以下几点:

  • 在留履历:具有足够长且稳定的在留年限(参考:包括身分类在留5年以上在内的长期连续在留)
  • 生计稳定:作为家庭整体,具有可持续维持生活的收入(通过劳动合同・确 定申告・课税证明等进行说明)
  • 纳税与社会保险:居民税・所得税・年金・健康保险无拖欠(通过银行扣款记录或收据证明)
  • 素行良好:包括交通违章在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适应日本的社会生活
  • 家庭整体的一致性:配偶・子女的在留状况、纳税状况及保险加入情况也会被综合评价

永住许可是基于综合判断作出的决定。 尤其是收入・纳税・保险・素行这四个方面,应从每次更新阶段开始持续保持良好状态,而不是只在申请永住时临时准备。

关于从定住者签证申请永住的详细说明,请参阅以下页面:


8.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Q&A

问1:与子女分居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吗?

可以,与子女分居也可以申请。 关键在于证明存在“实际的养育关系”。 请按时间顺序整理并提交定期面会交流记录、参与学校・医疗的情况、承担生活费・教育费的实绩等。

  • 面会交流记录(行事历、合照、交通费收据、联系记录等)
  • 学校・幼儿园的联系记录、家长会・活动参与记录
  • 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的汇款明细或收据

审查中重视的是持续性而非单次行为。 建议在理由书中具体说明自己参与子女养育的实际情况。

问2:只要持续支付抚养费,即使不同居也可以获得许可吗?

持续支付抚养费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但仅凭这一点并不足够。 若能同时提交面会交流、参与学校・医疗等实际监护・扶养的证据,将更有利于获得许可。

  • 汇款的规律性(如每月/每学期等)及期间(6~12个月以上)
  • 支付方式的证据(转账明细・存折复印件・收据等)
  • 面会记录・学校联系・就医陪同等参与子女生活的资料

问3:子女成年后还能继续保有定住者签证吗?

当子女成年并独立后,“日本人子女养育”这一在留根拠会减弱, 因此在之后的更新中,需要从其他角度补强在留的合理性。

  • 长期且稳定的就劳・纳税・社会保险加入记录
  • 与家人及当地社区的联系(同居家属、社区・志愿活动等)
  • 视情况考虑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如就劳类、日本人配偶等)

若已符合永住申请的要件,一般建议考虑申请永住

问4:在没有亲权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获得定住者签证许可吗?

即使没有法律上的亲权,只要持续存在 实际养育(监护・面会・扶养)的情况,仍然有可能获得许可。 请通过家庭法院关于面会交流的裁判或调解、公证书、汇款记录等来证明实际情况。

  • 面会交流合意书・调停调书・審判书的复印件
  • 面会履行情况(照片・联系记录・日程表等)
  • 抚养费支付实绩(转账明细・收据等)

在审查中,比起形式,更重视实际情况。 建议在理由书中具体说明实际的养育关系。

问5:到申请永住为止,大约需要多久?

视个人情况而定,但一般需要 在日本长期持续・稳定在留(参考:包括身分类在留5年以上在内的连续在留)。 不仅是年限,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 收入稳定:通过劳动合同・确 定申告・课税证明等,证明家庭整体有能力维持生活
  • 纳税与社会保险:无居民税・所得税・年金・健康保险的拖欠
  • 素行良好:包括交通违章在内,违法行为较少
  • 家庭整体的一致性:配偶与子女的在留・纳税・保险加入状况

若将永住纳入规划,建议从每次更新阶段开始有计划地累积证据,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这样申请会更加顺利。

有关从定住者签证申请永住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以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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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抚养日本国籍子女而取得定住者签证的许可案例

以下为因抚养、扶养日本国籍子女而成功取得「定住者」签证的许可案例。
本节将介绍通过细致立证亲子关系、 实际监护与养育情况以及生活费用负担状况, 从而顺利获得许可的实际案例。

定住者签证取得案例一览请点击此处


10.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申请服务介绍

1.服务概要

本服务面向正在养育日本国籍子女的外国籍父母, 旨在协助您在日本稳定生活,顺利取得或更新 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为养育日本籍子女而申请的定住者在留资格)。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将亲子关系・养育实绩・生活基础等多方面要素进行细致梳理, 以便入管审查官易于理解的形式制作立证明材料, 提供最大限度提高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获批率的专业支持

本服务适用于以下情况:

・离婚・分居后仍然持续养育日本国籍子女的情况
・作为未婚母亲(或父亲)在日本抚养日本国籍子女的情况
・在日本生产,子女取得日本国籍,因此希望申请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情况
・即使没有亲权,但持续进行监护・面会・扶养,事实上在支撑子女生活的情况

2.服务内容范围

  1. 制作最适合的提交材料,用于证明亲子关系及实际养育情况
  2. 代办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申请及获批后的贴签手续
  3. 在审查期间确认案件进度,并根据要求提交追加资料
  4. 如遇不许可,提供免费再申请及原因分析支持
  5. 从长期视角提供面向永住申请的战略性建议

由于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会综合判断亲子关系・扶养状况・生活稳定性, 因此材料的准确性以及理由书的说服力极为重要。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基于众多获批经验, 为您提供从初次申请、更新到未来永住申请的一贯支持, 帮助您与日本国籍子女安心地在日本继续生活。


3. 委托 ACROSEED 的优势

为抚养日本国籍子女而申请定住者签证, 并非仅提交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户籍等资料即可获得许可。
入国管理局在审查时, 会重点确认申请人实际如何履行监护与养育责任, 并综合考量过往的在留情况、就业内容、收入的稳定性、 生活据点与实际居住状况, 以及纳税和社会保险的履行情况等因素。 根据如何整理并以何种顺序说明 “在日本持续抚养子女具有合理性”这一点, 审查官形成的印象可能会产生较大差异。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 会将亲子关系及监护、养育的实际情况 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并在申请前预先设计 应以哪些资料作为依据、说明到何种程度, 从而构建一套便于审查官理解与判断的、逻辑一致的申请说明结构。 尤其是在收入尚处于稳定阶段、 转职次数较多, 或以单亲身份抚养子女的情况下, 我们不仅关注年收入数字本身, 还会结合存款情况、生活费用的具体构成以及实际居住状况, 从整体上立证 能够在日本稳定抚养子女的生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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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oogle 评论中的评价

ACROSEED 不论签证种类或国籍, 都从众多客户那里获得了对服务质量的高度评价。


5.定住者签证申请代理费用(不含税)

・不会因客户个人条件而产生任何额外加收费用。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的服务支持全国范围。即使是远方地区的客户,也可以按以下统一费用委托我们办理。

・可使用VISA卡、MasterCard信用卡支付。

可使用信用卡支付

日本人子女养育定住者签证的取得 150,000日元
Q&A监修者
Q&A监修者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
代表合伙人 佐野 诚
日本行政书士会联合会(登记号第01080685号)
东京都行政书士会(会员号第4568号)

1986年 创立
父子两代专注外国人法务,第39个年头。
2001年 注册行政书士
以国际行政书士身份拥有23年从业经验。
2023年 就任东京都行政书士会国际部委员
致力于培养与发展隶属东京都行政书士会的行政书士。


【业绩】
ACROSEED的法务服务深受上市/跨国企业等超过1000家企业选择;并多次受邀就外籍雇用举办研讨会、出版著作与撰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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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6年开业以来,支持因为入境日本或非法滞留而烦恼的客户提供了近40年的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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