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定住签证
与日本人离婚或想把在海外的孩子办到日本时的签证

定住者签证是
定住签证是指法务大臣针对外国人的个别特殊情况,认可其在日本居住后,取得的签证. 因此,申请定住签证时,申请人必须证明在日本生活的必要性.
定住签证对于就劳没有制限,和日本人一样任何工作都能做. 但是和永住不同,必须办理签证的更新手续.
定住签证的咨询中,绝大多数是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但是因为离婚,想得到定住签证的.
另外,已经在日本作为永住者或日本人配偶者生活的人,想把留在海外的孩子,年老的双亲接到日本一起生活,这样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取得定住签证的.
委托较多的申请定住签证的事例
1. 日本人配偶者在离婚(死别)后,想取得定住签证
结婚取得签证(正式的在留资格是「日本人配偶者等」)后离婚时,因为没有继续在日本生活的理由,是一定要回国的.
可是,在日本结婚生活较长,离婚后已经在日本生活基盘被认可时,或者要在日本抚养日本籍的小孩时,由日本人配偶者变更为定住者前签证是有被认可的例子
2. 把在海外居住的孩子接到日本一起居住
结婚后取得签证(正式的在留资格是「日本人配偶者等」)的外国人,在本国和前夫(前妻)已有孩子,并且想把孩子接到日本一起居住时,得到定住者签证的例子是有的
3. 想把海外的父母接到日本一起生活
定住签证之中相谈比较多的例子. 在日本生活时间较长的外国人,对在本国居住的父母比较担心,考虑想把父母也接到日本居住.
所以这种情况下,只要父母单独在本国生活有困难,人道主义精神上考虑,有申请到签证的可能性. 但是总体上说还是很难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