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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日本国籍者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完整指南

最后更新日:

原日本国籍者 日本人配偶者・日本人实子签证申请

原日本国籍者的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取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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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日本国籍者的签证

原日本国籍者的签证

近年来,越来越多曾长期居住海外的原日本人咨询,希望与家人一起回到日本生活。

原日本国籍者回国时,并不能立即重新取得日本国籍。

虽然在实务中存在一定的优惠,但原则上仍需作为外国人重新取得日本的在留资格。

在此情况下,适用的在留资格为「日本人配偶者等」。

「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没有就业限制,可从事任何职业,但仍需按在留期限办理更新手续。

符合「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的对象包括:日本人的配偶、特别收养子女,或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


什么是“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的人”?

“作为子女出生的人”指的是实子,包括婚生子女及经认知的非婚生子女。

但在出生时,父或母其中一方必须持有日本国籍,或在出生前父亲去世且其去世时持有日本国籍。

若父母在本人出生后放弃日本国籍,则不构成障碍。

此外,“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并不要求出生在日本,在海外出生的人同样符合条件。

日系一世(放弃日本国籍的原日本人)
日系二世(父母为持有日本国籍的日系一世之实子)
日系二世(在父母放弃日本国籍前出生的实子)

以下人员适用「定住者」在留资格:

日系二世(在父母放弃日本国籍后出生的实子)
日系三世(日系二世的实子)
日系四世(由日系三世抚养、未婚未成年的实子)

2. 原日本国籍者(国籍离脱者)的永住

原日本国籍者的永住

原则上,永住申请需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且以工作或居住类在留资格在留5年以上。但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适用放宽条件。

(1)日本人、永住者及特别永住者的配偶,需维持具有实质内容的婚姻生活满3年以上,并连续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其实子等则需连续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

出处:永住许可指南(2023年4月21日修订)

原日本国籍者属于“实子等”,因此只要连续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即可满足永住申请的居住年限要求。

此外,永住申请还要求所持在留资格的在留期间为3年或5年。

一般外国人初次取得在留资格时,多为1年期限。

但原日本国籍者新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时,常可直接获得3年或5年的在留期限。

因此,若首次即取得3年以上的在留期限,1年后即可申请永住。

若首次为1年期限,则在更新并取得3年以上在留期限后,即可申请永住。

永住申请还会严格审查纳税情况、公立年金及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关于「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的永住申请详情,请参阅以下页面。

3. 原日本国籍者(国籍离脱者)的归化

原日本国籍者(国籍离脱者)的归化

通常的归化申请,一般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第五条 法务大臣对于不具备下列条件的外国人,不得许可其归化。

一 连续五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
二 年满十八岁,并依本国法具有行为能力。
三 品行良好。
四 能够以本人或与其共同维持生计的配偶及其他亲属的资产或技能维持生计。
五 无国籍,或因取得日本国籍而应当丧失其原有国籍。
六 自日本国宪法施行之日起至今,未曾企图或主张以暴力破坏日本国宪法或在其下成立的政府,亦未曾成立或加入企图或主张上述行为的政党或其他团体。

出处:国籍法第五条

归化申请原则上需要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等条件,但原日本人可适用如下放宽要件。

第八条 对于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外国人,法务大臣即使其不具备第五条第一项第一号、第二号及第四号所规定的条件,也可以许可其归化。

一 日本国民之子(不含养子),且在日本有住所者
二 日本国民之养子,连续一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且在收养(缔结收养关系)时依本国法为未成年人者
三 丧失日本国籍者(不含归化日本后又丧失日本国籍者),且在日本有住所者
四 在日本出生,且自出生时起无国籍,并自该时起连续三年以上在日本有住所者

出处:国籍法第八条

如上所述,原日本人只要在日本有住所即可归化,不要求“必须在日本居住多少年”的居住年限要件。此外,与一般归化申请相比,生计要件也有所放宽,这也是其优势之一。

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够提出归化申请的前提是:在取得以长期在日本居住为前提的在留资格后,并经过一定期间。(虽然居住要件被放宽,但从法务局的实务运用来看,仍会要求一定的在留与居住实绩。)

因此,请注意:以短期签证(旅游签证)入境后,不能直接提出归化申请。

关于持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者的归化申请详情,请参阅以下页面。

4.原日本人以「日本人实子」身份申请签证的流程

(1) 从海外申请的情况

 该手续可在身处海外的情况下推进,申请的核心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COE申请)」
 申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居住在日本国内的亲属作为代理人办理。

■ 可作为申请代理人的亲属范围

 可申请者须为入管法所规定的「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
 民法上亲属范围为:六亲等以内的血亲、三亲等以内的姻亲、以及配偶。实务中,以下人员较常作为代理人。

  • 居住在日本的父母或兄弟姐妹
  • 日本人配偶的叔叔/阿姨、侄子/侄女(3亲等以内的姻亲)
  • 本人(申请人)的叔叔/阿姨/表兄弟姐妹(6亲等以内的血亲)

 然而,长期在海外生活的原日本人中,也有不少人存在与日本亲属关系疏远、不便开口请求协助的情况。
 即便如此,只要使用本所服务,也可以在尽量减少日本亲属负担的前提下推进申请

  • 1

    免费咨询

    确认原日本人是否符合以「日本人实子」或「定住者」身份取得在留资格的条件。

    咨询方式可选:①电话②邮件③线上(Zoom、Skype、LINE、WeChat)④来所面谈。

  • 2

    委托办理
    委托后签订合同,确认入金后开始业务办理。
  • 3

    制作申请材料
    整理旧户籍/除籍誊本、国籍离脱证明、亲属关系材料等,并制作入管申请用文件。
  • 4

    向入管提出申请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通过入管的在线系统代为递交申请。
    (审查期间:约1~3个月)
  • 5

    签发认定证明
    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数据或纸质形式签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OE)」。
  • 6

    发送给海外居住的申请人
    将COE通过邮件或国际邮寄发送给海外的申请人本人。
  • 7

    在日本使领馆申请签证
    申请人携带COE,在就近的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签证。通常1~2周可获签发。
  • 8

    入境日本
    出示签发的签证入境,入境时将被授予「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

2. 入境日本后申请签证的情况

这是指以短期签证(旅游签证)入境后,再变更为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的方法。

在现行入国管理制度下,该方法存在多项限制,需事先进行详细沟通与确认。

  • 1

    免费咨询

    确认是否可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签证,以及如存在问题可在何种程度上予以修正与改善。

    咨询方式为①电话②邮件③线上(Skype、Zoom、Line、WeChat)④来所面谈之一。请先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们。

  • 2

    委托办理
    如委托我们办理配偶者签证取得业务,将签订合同,并在确认入金后开始办理。
  • 3

    制作申请材料
    根据过往经验,我们将准备并制作我们认为能使许可率最高的材料。客户在确认我方制作的材料后进行签名。
  • 4

    代为向入国管理局递交申请
    由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的行政书士代客户向入国管理局递交申请。(审查期间约1~2个月)
  • 5

    代为办理取得许可
    许可通知将送达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行政书士将代客户在入国管理局办理贴签(证印)手续。
  • 6

    返还在留卡与护照
    将已完成证印的在留卡及护照返还给客户,业务完成。
    由此,客户将获得以「日本人实子」身份正式在日本居住的资格

3. 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申请的审查期间

审查期间会以每月更新的方式公布。最新的平均处理天数请通过以下链接确认。

5. 原日本国籍者/日系人士的必要材料

由于必要材料会因法改正等原因频繁变更,请务必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网确认最新信息。

如委托我们办理,我们将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所列的必要材料为基础,并结合客户具体情况,提出我们认为最能提高许可率的材料方案。


1. 通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等」时的必要材料



2. 通过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等」时的必要材料



3. 通过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等」时的必要材料


6. 原日本国籍者常见问答

取得外国国籍后长期在海外生活,但希望老年在日本居住。可以考虑以哪种签证回日本?

如果您属于原日本人,且符合“日本人实子”的情形,一般的路径是先以「日本人配偶者等(日本人实子)」身份确保入境日本并取得在留资格

具体而言,以在日本的家人或支援者为基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OE)」,凭该证明在日本驻外使领馆取得签证后再入境日本。
 若属于老年回国的情况,

     
  • 年金、存款等生活费来源的证明
  •  
  • 日本的居住地(自住房、租房等)
  •  
  • 与日本境内亲属或支援者的关系
 

等将成为审查重点。以日本人实子身份开始在留后,条件具备时可在相对较短期间内推进永住申请与归化申请,因此非常适合希望安心在日本度过晚年的人士。

以日本人实子身份取得配偶者等签证后,需要在日本停留多久才能申请永住或归化?

一般从就劳签证或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申请永住时,通常以约10年的在留经历为参考标准;但日本人实子在实务运用上享有较大优惠,也存在仅约1年的在留即可被认可申请永住的情况。

此外,就归化申请而言,原日本人只要在日本有住所即可归化,因此不要求“必须在日本居住多少年”的居住年限要件。

不过,永住申请与归化申请均以前提为在日本长期居住,因此建议在能够充分展示一定期间内稳定在留实绩的状态下再提出申请。

本所会结合原日本人客户的未来规划,提出中长期的签证战略建议,欢迎随时咨询。

如果全家一起回日本,原日本人本人以及配偶、子女的在留资格会如何安排?

对于作为原日本人且符合日本人实子条件的本人,基本上首先以「日本人配偶者等(日本人的子)」取得在留资格(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考虑以「定住者(日系2世)」在留)。

一同回国的家属在留资格一般如下:

     
  • 配偶(外国籍)
    通常以日系人本人为基准,取得「定住者(日系人的配偶)」
  •  
  • 子女持有日本国籍的情况
    不是在留资格问题,而是作为日本国籍者办理户籍及住民登记手续
  •  
  • 子女仅持外国国籍的情况
    依据出生时父母的国籍等因素,可能适用「日本人配偶者等」或「定住者」

最适合的在留资格组合会因家属各自的国籍、年龄、既往在留经历及与日本的联系而不同。因此,本所将以「原日本人+配偶+子女」全家整体的未来规划为基础,提供个别化的在留资格设计方案。

7. 原日本人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等」的许可案例

原日本人回日本时选择「日本人配偶者等」的案件中,梳理经过并保持说明的一致性非常重要。 本部分介绍原日本人取得配偶者等签证的案例。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取得案例一览请点击这里

8. 面向原日本国籍者的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取得代办服务


1. 服务概要

本服务面向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中的以下对象:已放弃日本国籍的原日本人、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以及日本人的特别养子。

我们将最大限度提升客户的许可率,支持您顺利取得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者等」。

可对应以下情形:

・从海外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在日本以短期签证停留期间取得配偶者等签证

此外,原日本国籍者也常伴随日本国内继承等问题。因此,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与各领域结盟的专业人士合作,建立了一站式应对客户烦恼的支持体系。

除签证问题外也欢迎随时咨询。

另外,如因与日本人结婚而取得「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请参阅以下页面。


以下人员属于定住者在留资格,请参阅定住者页面。

日系二世(在日系一世父母放弃日本国籍后出生的实子)
日系三世(日系二世的实子)
日系四世(由日系三世扶养生活的未成年且未婚的实子)

2. 服务包含内容

  1. 提出并制作我们认为最能提高许可率的提交材料方案
  2. 代为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递交申请,并代办获许可时的证印手续
  3. 同时取得再入国许可(希望者)
  4. 审查期间确认进度并应对追加材料的提交
  5. 不许可时免费再申请
  6. 为尽快提出永住申请与归化申请提供建议

3. 委托ACROSEED的优势

原日本人以「日本人实子」身份申请时,往往需要从海外调取户籍与身分关系资料,并整理从出生到国籍离脱的经过;事实关系如何“串联”会显著影响审查印象。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预先设计以哪些资料为依据、按何种顺序、说明到何种程度,并将其落地为审查官易于判断的叙事结构。对于老年回国等情形,证明年金、存款、扶养关系、居住地等生活基础是关键,因此我们会结合日本一侧的支援者与家庭构成,提出「全家整体的在留资格规划」。此外,我们也会在开始在留后,面向永住与归化提供可行的中长期规划,稳妥推进手续。

▼更多详情请参见: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被选择的9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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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oogle评价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不分签证种类与国籍,获得众多客户对服务品质的高度评价。


5. 原日本国籍者(国籍离脱者)日本人配偶者等签证申请代办费用

・不会因客户条件产生任何追加费用。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提供全国对应服务。即使远方客户也可按以下费用委托。

・也可使用Visa卡、MasterCard付款。

从海外招揽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150,000日元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150,000日元
Q&A监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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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
代表合伙人 佐野 诚

日本行政书士会联合会(登记号第01080685号)
东京都行政书士会(会员号第4568号)

1986年 创立
父子两代专注外国人法务,第39个年头。
2001年 注册行政书士
以国际行政书士身份拥有23年从业经验。
2023年 就任东京都行政书士会国际部委员
致力于培养与发展隶属东京都行政书士会的行政书士。


【业绩】
ACROSEED的法务服务深受上市/跨国企业等超过1000家企业选择;并多次受邀就外籍雇用举办研讨会、出版著作与撰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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