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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取得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

最后更新日期: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的日本人配偶等签证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取得日本人的配偶等签证

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不仅适用于与日本人结婚的配偶, 也同样适用于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的外国籍人士

例如,出生时父或母具有日本国籍,但未取得日本国籍, 或选择不取得日本国籍的人, 以及通过认知而成立日本人亲子关系的人, 如需在日本生活,则必须取得相应的在留资格

本页面主要面向 从未取得日本国籍的日本人亲生子女, 由行政书士以通俗易懂的方式, 解说取得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的基本思路、申请路径、 审查中重视的要点以及所需材料。

1. 什么是符合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的日本人子女?

符合日本人的配偶等在留资格的日本人子女

所谓「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一般是指父或母为日本人的亲生子女。 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经认知的非婚生子女

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出生于日本, 而在于出生时父或母是否具有日本国籍。 因此,在海外出生的人同样可能符合条件。

本页面的主要适用对象
・从未取得日本国籍(或选择不取得)的日本人亲生子女
・通过认知而成立日本人亲子关系的人
・海外出生,需要整理户籍、出生证明等资料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同属「日本人的配偶等」, 与日本人结婚的配偶在审查要点及材料构成上有所不同, 本网站另有专页说明。

2. 为什么日本人子女仍需要在留资格?|日本国籍与在留资格的区别

在日本进行中长期生活,原则上需要 具有日本国籍,或 持有适当的在留资格(签证)

很多人会认为「父母是日本人,理应可以在日本居住」, 但如果未取得日本国籍,或未完成国籍相关申报, 则仍可能需要以外国籍身份取得在留资格。

  • 国籍:作为日本人的身份,与户籍、护照制度相关。
  • 在留资格:外国籍人士在日本居住所需的资格,需要更新或变更手续。
  • 本页面内容:说明未取得日本国籍的日本人亲生子女,如何以「日本人的配偶等」身份取得在留资格。
常见误解
・「父母是日本人就不需要签证」→ 需根据国籍取得及申报状况判断。
・「申请签证后就不能取得国籍」→ 两者是不同制度,应根据个人情况分别考虑。

3. 适用与不适用情形的整理

所谓「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只要能够对亲子关系进行证明(户籍、出生证明、认知资料等),就有可能符合适用范围。 这里整理一些典型情形供参考。

较容易被认定为适用的代表例


  • 出生时父或母具有日本国籍(包括海外出生)
  • 虽为非婚生子女,但已被日本籍父亲认知
  • 父母户籍、出生证明等资料齐备,且亲子关系的说明前后一致

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形(证据设计非常重要)


  • 无法追溯父母户籍/户籍记载在中途出现断档
  • 出生证明存在记载差异(姓名、生年月日、拼写、改名等),且公证、翻译等形式要件较为复杂
  • 扶养者(日本一方的生活基础)较弱,需要对生活安排进行充分说明

多为不适用或需要适用其他制度的代表例


・无法证明父或母曾具有日本国籍这一「事实」的情形
・亲子关系(亲生子女/认知)尚未成立的情形(需要另行考虑其他在留资格或程序)
・日系二世、三世等,因要件不同而可能适用「定住者」的情形(参见下方相关页面)

4. 申请路径的选择(COE申请/在留资格变更)

申请的大框架会因情况不同而分为以下两条路径。哪一种更适合,将取决于目前的在留状况、期限,以及日本一方的接收与支持体制。

主要申请路径
・从海外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COE)
・在日本国内申请(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例如从短期滞在等变更)

适合从海外申请(COE)的情形


  • 即将迁移到日本并开始中长期生活
  • 可以构建日本一方扶养者、住所及生活费来源的说明
  • 希望使日本国内的申请进度与时间安排更稳定

适合在日本国内进行变更申请的情形


  • 已经在日本滞留,希望根据现状与期限尽快整理在留资格
  • 预计能在较短时间内备齐提交材料
  • 考虑到入管可能要求补充材料,希望在进度管理下推进

※从短期滞在变更在留资格,可能因个别情况而难度上升。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提出最合适的路径建议。

5. 审查重点(亲子关系・生活基础)

审查中不仅仅看「是日本人的孩子」这一主张, 还会综合审查亲子关系的证明以及在日本能否成立稳定生活(生活基础)


(1)亲子关系的证明


  • 日本户籍(父母户籍)与出生证明、认知资料等是否相互一致
  • 如存在姓名变更、拼写差异、改名等情况,是否有相应说明材料
  • 海外文件的翻译、公证以及出具机构的形式要件

(2)生活基础(扶养・住所・生活费)


  • 在日本的居住地(租赁合同、计划同居的说明等)
  • 生活费依据(扶养者收入、存款、汇款等说明)
  • 入境后的生活计划(拟就业安排、学习与生活支援体制等)

(3)说明的一致性(申请叙事)

被要求补充提交材料的情况并不少见。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先设计提交材料的顺序与说明骨架(叙事逻辑), 以便审查官更容易做出判断的方式进行整理与提交。

6.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申请日本人配偶等签证时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可能因法改正等原因频繁变动,请务必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方网站确认最新信息。

如您委托我们办理业务,我们将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公布的材料为基础,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出我们认为最有助于提高获批概率的材料方案。


1. 通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COE)申请「日本人的配偶等」时的所需材料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证明亲子关系的全套资料(户籍、出生证明、认知等)
・关于日本国内接收体制(住所、扶养、生活安排)的资料
・必要时的补充说明书(经过说明、姓名变更说明等)

2. 通过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申请「日本人的配偶等」时的所需材料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
・显示当前在留状况的资料(在留卡等)
・亲子关系与生活基础资料(基本思路与COE相同)
・根据在留期限与具体情况的补充说明(如有必要)

※海外文件的格式与所需认证因出具机构及国家而异。建议在提交前连同形式要件一并核对确认。

7.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申请日本人配偶等签证的Q&A

经认知的非婚生子女也属于适用对象吗?

是的,属于适用对象。入管法所称的「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不仅包括所谓婚生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出生),也包括 通过认知而成立父子(或母子)身份关系的非婚生子女。 关键在于,出生时父或母之一具有日本国籍(或父亲在出生前死亡且死亡时具有日本国籍),以及 认知在法律上已经成立

申请时,以户籍(载有认知记载的户籍)为主轴,结合出生证明、认知届受理回执等相关资料, 将「出生 → 父母国籍 → 认知 → 亲子关系成立」的流程整理成能够无矛盾确认的形式。 若涉及海外文件,姓名记载差异(罗马字拼写/别名)或日期格式不同较为常见, 必要时会附上说明文,以强化资料之间的一致性。

如果无法追溯父母的户籍,应如何证明?

处理方式会因户籍「拿不到/找不到」的原因而不同,但基本思路是扩大调取范围,恢复资料的连续性。 具体而言,不仅申请当前户籍,还要追溯申请除籍改制原户籍, 沿着转籍与改制记录追查,看是否能够到达载有亲子关系记载的户籍。 如仍存在缺口,则与海外的出生、婚姻、认知等官方文件进行对照,整理究竟缺少哪些信息。

此时的关键点在于姓名记载差异(汉字/假名/罗马字)、改名出生日期记载形式等。 若文件之间无法被连接为同一人,审查方往往更容易暂缓判断。 因此,必要时会制作「同一人」的说明资料(经过备忘、关系图、补充资料等),并将材料设计成审查官能够追溯的形式, 明确依据何种证据可以认定为同一人及亲子关系成立

应如何看待取得日本国籍与申请在留资格之间的关系?

取得日本国籍(国籍取得、国籍恢复等)与取得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是不同的制度。 因此,「可能取得国籍」并不必然意味着「一定要先取得国籍」。 实务上,会综合考虑是否需要立即在日本开始生活家庭整体的在留资格规划手续所需时间与确定性, 采取分阶段推进的情况也很常见,例如「先以在留资格入境并稳定定居,再考虑取得国籍」等。

另外,国籍手续的要件与证据材料的准备方式会因个案而有很大差异。 而在留资格申请则主要围绕生活基础(住所、扶养、收入等)与亲子关系证明来进行设计。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结合就学/就劳计划、家属陪同、在日本开始生活的时间等因素, 在整理清楚「国籍/在留哪一个先推进更现实」之后,为您提出最佳路径建议。

扶养者居住在海外也可以申请吗?

具有一定可能性。但若扶养者(主要支援者)在海外, 审查官更倾向重点确认「如何确保在日本的生活基础」。 具体而言,需要以较强的具体性说明:①在日本的居住地(以谁的名义、如何确保),②生活费支付方式(海外汇款的依据与持续性), ③紧急情况下的支援体制(日本国内是否有可提供支援的亲属或熟人)等。

若日本一方存在支援者(亲属等),则整理关系、支援内容与联络体制,以证明「能够在日本稳定生活」。 若日本一方支援较薄弱,则可结合存款、养老金、就学/就劳计划等其他依据,呈现生活规划。 无论哪种情况,关键在于如何组合资金・住所・支援这三点, 因此建议在申请前先设计整体框架,再着手准备材料。

通过特别收养成立的外国籍子女可以取得日本人配偶等签证吗?

具有一定可能性。入管法上的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不仅包括 「日本人的配偶」,也包括 「日本人的特别养子」。 因此,与日本人之间已成立特别收养关系的外国籍子女, 若满足要件,也可能以「日本人的配偶等」取得在留资格。

但在审查中,重要的不仅是收养这一事实本身, 还包括特别收养关系在日本法律制度下有效成立,以及 在日本的监护与养育(生活基础)稳定。 根据国家及手续经过不同,法院裁判书、确定证明、户籍记载等 「成立证据」的提交方式会有所变化,因此材料设计是关键。

另外,如并非「特别养子」而仅为普通收养(普通养子),或亲子关系整理较为复杂的情况, 也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在留资格(如定住者等)。 建议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连同「哪一种在留资格最合适」一起进行整理与判断。

8. 面向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的日本人配偶等签证申请代办服务


1. 服务概要

本服务是针对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中符合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 的人士,提供在日本取得在留资格支持的专业服务。

出生时父或母之一具有日本国籍的亲生子女(婚生子女/经认知的非婚生子女),虽然可能有取得日本国籍的可能性, 但由于未取得国籍、丧失国籍、未完成申报等原因, 也存在必须以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进行申请的情况。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准确整理与出生、亲子关系及国籍相关的经过, 并以审查官更容易判断的方式进行立证,从而提出最大限度提高获批概率的申请。

我们可对应以下申请情形。

・将海外居住者邀请来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在以短期滞在(短期签证)来日期间变更在留资格

在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的申请中,海外出生证明、认知证明、户籍相关资料等跨国文件之间的一致性,是审查的重要要点之一。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会事先设计应以哪些资料为依据、按什么顺序进行说明, 以避免造成不利误解的申请结构进行提交。

另外,若是与日本人结婚而取得「日本人的配偶等」的一般结婚签证申请, 请参阅以下页面。


※ 以下人士可能并非属于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等」,而是可能属于「定住者」。

・日系二世(在父母脱离日本国籍后出生的亲生子女)
・日系三世(日系二世的亲生子女)
・日系四世(由日系三世扶养的未成年、未婚亲生子女)

2. 服务包含的内容

  1. 根据申请人情况选择并制作最合适的提交材料
  2. 构建关于出生、亲子关系及国籍经过的说明资料
  3. 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递交申请并代办相关手续(含受理取次与证印手续)
  4. 对应审查期间的补充材料要求与进度确认
  5. 如遇不许可,提供免费的再次申请支持
  6. 从未来永住申请与归化申请角度出发的中长期建议

3. 委托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的优势

在「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的申请中,出生时的国籍状况、父母户籍与是否存在认知、国籍取得/未取得的经过等, 事实关系的整理方式会对审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不仅止于提交材料, 还会以审查官更容易判断的逻辑结构来设计整个申请。 同时也会结合开始在留后的生活基础与未来在留资格规划, 提供实现长期稳定在留的支持。

▼更多详情请参见: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被选择的9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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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oogle评价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不论国籍或申请类别, 都从众多客户处获得了对服务质量的高度评价。


5. 作为日本人子女出生者的日本人配偶等签证代办费用

・不会因客户个人条件产生任何追加费用。

・全国范围对应,外地客户也可按同一费用委托。

・也可使用信用卡(VISA / Master)付款。

支持信用卡付款

从海外邀请来日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150,000日元
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 150,000日元
Q&A监修者
Q&A监修者

日本签证事务所ACROSEED
代表合伙人 佐野 诚

日本行政书士会联合会(登记号第01080685号)
东京都行政书士会(会员号第4568号)

1986年 创立
父子两代专注外国人法务,第39个年头。
2001年 注册行政书士
以国际行政书士身份拥有23年从业经验。
2023年 就任东京都行政书士会国际部委员
致力于培养与发展隶属东京都行政书士会的行政书士。


【业绩】
ACROSEED的法务服务深受上市/跨国企业等超过1000家企业选择;并多次受邀就外籍雇用举办研讨会、出版著作与撰写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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